接聽時間:16日上午9:30-11:30下午1:30-3:30
  在線律師:饒奮斌(江蘇朗華律師事務所律師)
  蔡先生:我一生意合作伙伴因為經營不善,虧損嚴重,欠下我的幾十萬元的貨款始終未能清償。我多次找到他,商討如何歸還我的貨款,他要將一筆二十多萬的債權轉讓給我,請問律師這是否可行?我應當如何辦理?
  饒律師:可以辦理債權轉讓協議,將他的債權轉讓給你,然後由你再向他的債務人主張這二十多萬元的債權。《合同法》規定:債權人轉讓權利的,應當通知債務人。未經通知,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。據此規定,你最好能與你的合作伙伴共同找他的債務人,三方共同達成一份債權轉讓的三方協議,言明由他的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將二十多萬元的欠款直接歸還給你。如若債務人到期不履行此協議,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法院依法判決債務歸還欠款。
  5月19日上午9:30-11:30下午1:30-3:30接聽《律師在你身邊》熱線(025)96096-1-1的是江蘇潤商律師事務所的崔武律師。  (原標題:接受他人轉讓債權 應通知欠債人簽三方協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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